公司销售产品相关费用的报销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销售产品相关费用的报销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销售产品相关费用的报销制度1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销售费用支出的合理性,明确费用报销的标准及审批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晋中市仲义康畜牧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营销中心。
第三条 各项费用实行总额预算、单项控制及年终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经办人员的责任:
(一)经办人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单据的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经办人如有公司借款,必须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如期归还借款。
第五条 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一)部门负责人一般指经办人所在销售部门的直接负责人。
(二)负责审查费用项目是否经过申请并得到批准,报销的金额是否控制在预算标准之内。
(三)对报销的内容(包括各项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四)对本部门人员的个人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当借款经办人不能如期归还借款或无法在其工资中扣回借款时,担保人须在一个月内代为清偿借款。
第六条 财务审核人员的责任:
(一)负责审查报销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二)负责审查报销单据金额的正确性和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有关制度。
(三)审查报销项目审批手续的完整性和对费用标准的控制。
(四)负责审核费用项目报销的金额是否控制在预算标准之内。
第三章 费用细则
第七条 电话费
(一)标准:销售助理100元/月;业务主管200元/月;业务经理300元/月;营销总监500元/月,营销副总700元/月。
(二)适用范围:营销中心员工发生移动通讯及固定话费;
(三)审批权限:中层以下的,由营销副总审批;中层以上(含中层)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办公费
(一)标准:部门700元/月;
(二)适用范围:营销中心所有办事处及总部销售发生的日常运作所必须的办公文具用品、易耗材料、配件的购臵费用;
(三)审批权限:预算内,营销副总审批;预算外,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业务招待费:
(一)业务招待费是指业务人员, 为了更方便地开展工作处理异常事项,与客户仓库、工程、检验、品质等部门处理维护费用所发生的餐费、娱乐费、礼品费、公关、节日支出等客情开支。
(二)整个销售部业务招待费按年度预算总额、月度分解额度控制和考核,由营销副总、总经理整体控制及审批。
(三)标准:
1.餐费:受请人主管级以下的按80元/人, 受请人主管级(含)以上的按100元/人;
2.娱乐费:按500元/人,每次总额控制在3000元以内;营销中心总体每月5次以内;
3.礼品费:实报实销;
4.公关费:实报实销;
(四)适用范围:营销中心所有业务员发生的客情支出;
(五)审批权限:
1.餐 费:标准内且单笔额2000元以下,由营销副总审批;超出标准及其单次总额2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2.娱乐费:标准以内及其单次总额3000元以下,由营销副总审批;超出标准及其单次总额3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3.礼品费:由各销售部独立策划,送书面申请,报营销总监审核后交由总经理核准后准予发生
4.公关费:由各销售部独立策划,送书面申请,报营销总监审核交由总经理核准后准予发生。(紧急情况,由营销总监口头向总经理报告后准予发生)
(六)其他规定:
1.每次招待活动发生前,由经办人员填写申请表,注明受接待的招待事由、受接待的单位、人数、招待目的、预计开支金额,事先先发邮件进行申请。
2.各级业务人员应合理安排应酬活动,节约使用,不得超支。
3. 节日支出只限于春节,中秋两个节假日对对重要客户统一送出礼品、礼金维护开支;
4. 各部门在节假日对重要客户统一送出礼品、礼金或组织联谊活动时,须提交专项报告,由总经理审批;礼品报销时,必须提供等额发票及电脑小票;礼金报销时,附上经审批的专项报告。
5. 原则上支出金额在公司规定限额内。
第十条 会务费
(一)标准: 12000元/次, 一年4次。
(二)适用范围:营销中心会务的交通费、食宿费、资料印刷费、场地租用费等;
(三)审批权限:预算内且标准内的营销副总审批;预算外或标准外的总经理审批;
(四)其他规定:会务费按此预算。
第十一条 差旅费:
(一)差旅费包括各部门及单位日常运作中因国内外出差发生的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补贴、签证费、机场建设费和保险费等相关杂费。
(二)出差发生的各类票据,按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餐贴分项统计填报。每次出差(含多人一起)发生的费用只能一次报销,不能分次报销。
(三)标准:
1.长途交通费:
A实报实销;
B长途交通费包含机票、大巴等长途交通费、机场建设费和保险费等相关杂费,异地租车费、汽油费,过桥过路费等;
2. 市内交通费:
3. 住宿费:
4.餐贴
说明:一类地区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无锡、宁波、杭州、苏州、青岛、武汉、珠海;其他地区为二类地区。
(五)审批权限:
1. 长途交通费:单次总额2000元以下,由营销副总审批;单次总额2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2. 市内交通费:预算内且标准内的,由营销副总审批;预算外或标准外的一律不予报销;
3. 住宿费:标准以内的,由营销副总审批;超出标准一律不予报销;
4. 餐贴:标准以内的,由营销副总审批;超出标准一律不予报销。
(六)其他规定
1、业务人员到省外城市或地区出差,原则上要求乘坐火车或汽车,但有特殊情况的,经营销副总批准允许方可乘坐飞机。未经批准擅自乘坐飞机的,按乘机费用总额的60%报销。
2、需乘坐火车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订票;当日订票的,票面金额的90%报销。
2、多人(同性别)一同出差,应选择二人间住宿,住宿费报销按人头标准相应降低20%。
3、 ……此处隐藏3832个字……它印章(包括现金收讫章、业务章、公章)视为无效发票。
4、清晰整洁,不得涂改。发票的“客户名称”或“交款单位”处必须填写本公司全称。票据上项目栏(或品名栏)必须如实填写所对应的项目全称。开票日期要清楚填写。
5、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大写书式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金额空白处用“零”填写,大写前面截止符号用“⊕”表示,小写前面截止符号用“¥”表示,不得使用简写字体,涂改票据以及大写数为整数时,以后位数划“—”、“/”、“×”或“○”等标记的票据均视为无效发票。如为剪贴式发票,注意剪贴金额是否正确。
六、费用核销具体内容及相应要求:
(一)、商超费用:
1、核销时结案后必须附经批复的促销申请原件、协议原件及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宣传资料、商超费用报销明细表等)。协议各项内容填写必须齐全,注明时间、位置、产品、陈列期、费用单价等内容。协议原则上不得涂改,特殊原因确需修改的需双方签章确认,无双方签字确认的修改无效,按照孰低的原则处理。一次签订多月协议的,第一次处理需要原件,以后月份可以用复印件,也可以在结案明细表上注明协议起止时间及已寄送公司月份。长期协议发生变更应及时提供新协议,因协议未及时提供造成的损失由结案人负责。
2、商超费用发票原则上是地税的服务业发票,服务项目应开具为“进店费、条码费、陈列费、端架费、堆头费、管理费等”。如商超不能按上述要求开具发票,可申请由税务代开的发票。
3、因各种原因经销商确实不能按要求提供发票的,填写申请注明原因经销售部门批准财务部备案后,提供能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原始发票、收据等资料的原件,公司核实后以折扣形式返还或由经销商申请由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报销。
销商、商超名称。照片背景中应当包含商超其他场景,如该商超安排导购人员,则照片中需同时体现堆头、店招、导购人员等场景。使用附带右下角拍摄日期的照片,并且拍摄日期为活动期间,原则上同时附上本日的报纸。
(二)导购人员工资
1、核销时结案后必须附有经批复的促销申请原件、长促人员基础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等)、临促身份证复印件及导购人员工资表等相关资料。资料填写需遵守公司统一表格格式,工资表应完整填写导购电话、身份证号、上岗时间等相关内容。工资表须当事人签字确认(或其他证明性材料),导购签字确有困难的可由发放人代签,签字人必须如实填写自己的姓名(代签人填写代),签字人及代签人对工资的实际发放承担责任。签字弄虚作假或实际发放工资与签字工资表不符的,按虚报费用处理。
2、导购人员工资表必须要由经销商签字盖章,销售代表人审核签字,因市场需要变更导购员的,需在结案报告中说明,注明变更时间。增加导购员的,上报资料时须附有区域经理以上人员的签字,否则不予发放该导购员工资。
3、报销导购人员费用,经销商可执自己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的地税劳务费发票或地税服务业发票,服务项目必须是“服务费、劳务费”,台头名称必须开具为本公司的全称。
4、如经销商不开具发票,公司按核实后的金额以折扣形式返还。
(三)促销费用
1、核销时结案后必须附有经批复的促销申请原件、与促销品厂家签订的制作协议、发票、促销品发放明细表。
2、原则上除赠本公司产品外的其他促销应提供发票报销。购买物料、促销品等单价200元(含200元)以上的或总金额4000元(含
4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国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伞、杯、广告画等促销品发票。发票需填全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报销内容不可填为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非促销品。不能提供发票的公司走折扣处理。
3、各地促销品必须有促销品出入库登记台帐,公司不定期对促销品台帐进行核查。
4、终端进货、陈列奖励等须准确填写费用明细表,注明陈列、进货数量、赠品发放数量、终端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赠品签收人签字等。
(四)广告宣传费用
1、核销时须附有批复的促销申请、照片、广告业或服务业发票、广告合同(注明制作单位电话、地址),合同制作、发布单位必须与发票开具单位相同。
2、店招:应为地税、服务业发票,开票项目为“店招费、宣传费”,也可是广告公司;装璜公司开具的销售发票,开票项目为“店招制作”,且得附制作合同。开票项目在开票公司经营范围内。
3、路演费、策划费、租用促销场地费:必须为地税发票。
(五)市场检测费
市场检测费应由具有检验职能的部门开具行政事业收据或发票,并附检验报告,注意:付款单位必须为本公司全称,同时收据上的财务章必须与检验报告出具单位相同。
策划费、活动费:必须为地税发票。
七、费用核销的考核条例
(一)、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本月应报的相关资料对销售部第一负责人按推迟天数累计递增,每日对部门第一负责人考核, 并将积压单据的份数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对于由于客户晚回传资料而导致晚处理费用,由销售部对经销商出具相关考核,如果是销售部的问题,对销售部进行考核。
(二)、对于促销申请、结案误报、漏报或改变内容的,结案附件资料不全、发票等资料不符合规定的,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对其更改后,同时对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考核,同一个经销商就同一问题连犯三次以上时,加重考核。
(三)、对于无总经理及其授权人的批复计划的促销费用支出、未按批复的申请擅自更改促销活动的费用支出,按其费用金额1%对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考核,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结案报销费用不实的每发现一次对该部门第一负责人考核。
(五)、凡本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而直接责任人未遵守的,对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考核。
八、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将在以后做补充规定。本规定于20xx年12月1日执行。
公司销售产品相关费用的报销制度3一、 销售费用管理制度总原则:
销售人员在产品推广及销售过程所产生的业务费用应以单笔所签合同总额核算可预支额度。
二、 业务费包括:
差旅费及招待费
三、 具体核算方法
(1)40万以下(含40万)为合同总额的1%
(2)41万~80万(含80万)为合同总额的1.3 %
(3)81万~200万(200万)为合同总额的1.5%
(4)200万以上合同及公司总代理产品类的费用支出额度由项目负责人报总经理并示具体情况批准后执行。
四、销售费用管理办法
(1)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在所规定的费用额度上所产生节省部分,将计入下笔业务费用中进行累加核算,以此类推。
(2) 销售人员在销售工作中在所规定的费用额度上所产生超出部分,将计入下笔销售费用中进行递减核算,以此类推。
(3) 销售人员的业务费超出部分累计超过10000元以上者,将不予参加年度奖金的奖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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