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递协议合同
现如今,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快递协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快递协议合同1甲方;庆阳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本着壮大“申通快递”品牌,完善“申通快递”服务网络的原则,重复上级总公司上海“申通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如下承包区加盟协议;
1。 由甲方担保“申通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申通快递有
限公司”申请开通庆阳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分分司使其成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在甘肃省庆阳市( )县( )的特许营业单位,乙方作为承包区网点在“申通快递”网络中运行。
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相关的且真实的申请资料;
1。申通快递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4张)
3。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租用合同或有产权证明)
4通讯号码
5其他配置及经营必须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
3。本合同期限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4。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0。00元,分分司管理费1000元1年,合计所有费用人民币21000。00元(大
写;叁万贰仟元整)。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上海申通快递公司”的管理,营业期间严格按照“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和甲方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规范服务,具体条款见“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网站E3内部事务栏。
6。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支付由甲方为其代付的中转费用。
7。涉及快递的发运时效、方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双方及时安全的发运快递,(包括及时接发货物),否则按“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与上级总公司之间的派送费用、延误费用、遗失费用、破损费用、管理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即时结算和支付,不的拖欠。
9。乙方在经营中需要停止营业或退出“申通快递”网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善后处理才可以停止营业或退出“申通快递”网络,并退还乙方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网络风险抵押金。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人员培训,并提供必备的上网软件及物料。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运营提供“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允许范围内的网络支持。
11。乙方经甲方同意向其他方转让特许经营权的,原来向甲方支付的服务保证金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结算;甲方认为受让方经营风险增大的,甲方可以向受让方追加风险保证金,
受让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支付新增加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甲方和乙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合同双方亦不会因本合同而变为任何形式之合伙关系。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3。甲方为乙方提供并办理的有关乙方经营所需的证照及分公司资质以及年检,并不影响乙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的独立性。如乙方办理法人经营资质应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出具材料,乙方负责人注销原甲方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负责人、经营资质及场地等的变更不影响本加盟合同的履行。
1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乙方转让特许加盟单位,须经甲方事先考察和书面同意,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标准,缴纳公司网络发展基金;乙方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款条。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不能满足申通快递网络对该特许经营区域的服务需求的;不服从网络管理,内部管理不善严重损害网络体系的;跨区域经营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的;甲方有
权书面通知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及有关标识的所有物品,并继续履行完终止合同前的未尽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1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乌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6。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为甲、乙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总公司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庆阳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或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式代表; (签章) (签签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快递协议合同2甲方(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3、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上人员,未能于一个月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4、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下人员,未能于十五日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 ……此处隐藏3111个字……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没有提前告知甲方的,甲方有权扣发其乙方一个月工资。
五、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乙方在业务(即快递派送及收取)操作过程中属于乙方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在工作期间(派送件及收取件过程中、上下班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本公司无关。
3、乙方必须维护公司形象,统一服装,服从公司管理,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用最好的服务态度对待每一个顾客。
4、业务员在有事时,如果公司要求乙方暂时顶替业务员工作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接受。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鉴证日期:20xx_年___月___日
快递协议合同7托运方(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运方(乙方):**市龙杰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双盈、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本服务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的业务范围如下:
1、货物的快递作业,包括货物配送业务以及退货的回收业务:配送是指乙方将货物从乙方物流配送中心分送到甲方指定的客户所发生的运输业务;退回是指经甲方同意的客户退货回乙方仓库(包括由乙方仓库退返回甲方仓库);
2、货物:指甲方同意交付由乙方组织运输、仓储、配送的物品。
3、货物的计量单位原则上均以重量计费,特殊情况下若改由其它方式(体积等)计费必须在托运前得到双方的签字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运费或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主要权利
a、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及其附件规定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
b、甲方有权对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的设施提出改进要求;
c、甲方对交由乙方提供物流服务的货物具有所有权和最终的处理权;
2、甲方主要义务
a、按双方达成的'速递费用结算标准和乙方实际的服务量,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费;
b、每天以快递单准确、清晰地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发货通知单据;
c、甲方应保证货物交付乙方时外包装完好;交付地点为甲方仓库。
d、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要求客户及时接收货物并办理签收手续。
3、乙方主要权利
a、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的结算标准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量,按时向甲方收取运费;
b、乙方对甲方无货物运单、或与货物运单上所列不相符的货物有权拒收;
4、乙方主要义务
a、提供条件良好且清洁的运输工具以及仓储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b、提供免费上门提货和码货;
c、配合甲方反馈货物配送及客户签收情况以及快递服务中的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
f、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包括客户情况、货物种类、流向和流量等。
三、代收货款和运费结算
1、 乙方有义务保管甲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回单和收款凭证,乙方在提交对账清单前须提交各类回单和收款凭证。
2、双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物流各项费用按月结算,每月由乙方在20号之前提交上月对账清单及有效发票,甲方安排专员负责审查核对无误后,甲方在次月10号前以支票或现金形式进行结算或电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如因乙方对账清单的提交时间滞后,或者发票原因,甲方不承担运费结算滞后的责任),甲方无故扣押运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诉讼法律。
3、遇下列情况,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与甲方联系,按甲方要求处理,若由此额外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与甲方协商处理,擅自退回或取消货物派送,甲方不承担此笔运费和额外增加的费用:
1)收货人原因,收货人或委托收货人无理拒收货物;
2)收货人或其委托收货人不能证明其身份或代理权;
3) 甲方提供的资料错误查不到收货人;
四、提货和送货时效
1、提货时效:工作日内乙方安排专人每天分两次上门收货,上门收货时间:上午11:00前,下午20:30前,遇临时变更以甲方通知为准。
2、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按双方协议承诺时间将货发送到客户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遇道路维修,雾、雪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延误除外)。
五、保密条款
合作期间,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信息、技术、公司政策、价格、客户资料以及货物情况等。任何一方如违反本条款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相关秘密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损方可提出取消合作。
1、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赔偿以运费的三倍,文件为300/票。
2、对于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乙方不负责赔偿。
(1)货物外包装不完好或甲方货物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2)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缺陷;
(3)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或甲方的代理人行为造成的损失;
(4)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生效和取消约定
1、本合同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个月,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出具书面文件解除合同,该合同继续生效,直到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无效为止。
2、甲乙双方必须有诚意的合作,若因乙方原因停止运输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提前叁个月提供有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叁个月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运和合作;否则因托运方面不按以上约定终止合作造成的一切影响甲方生产、出货、客户索赔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
1、在执行本合同时出现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无法协商的,双方均有权诉诸法律解决。
2、本着市场的变化和本合同合作的发展,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提出对工作范围、作业流程和标准、费用清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要求,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可作相应变更。
3、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市龙杰物流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 负责人: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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